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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定边县委关于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意见

时间:2013-05-13 08:52来源:县委办 作者:admin 点击: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巩固全县干部作风整顿成果,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机关单位科学管理为民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勤政廉政环境。按照市委安排,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创建模范机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创建模范机关,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2012年县委部署开展了“干部作风建设年”、干部作风整顿和“五个集中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但在作风建设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是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的深入拓展和延伸,是落实县第十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业化强县、农业产业化富民、城镇化改善民生”奋斗目标的重要措施,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需要。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模范机关的重要意义,以创建科学管理、勤政廉政、实干为民、高效服务机关单位为目标,着力解决机关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创建模范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发展稳定”创建目的,为建设幸福定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环境支撑。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机关单位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道德建设、制度建设、班子建设等“六项”建设为主要载体,着力创建“勤政、廉洁、学习、文明、法治、和谐”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机关单位科学管理水平,增强为民服务能力,营造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树立勤政廉政的机关形象。
   (一)加强作风建设,创建“勤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和县委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规定。深入开展“三问三解”,改进调查研究,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积极推进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接待和外出考察活动;进一步精简各类会议和文件简报,改进会风文风,尽量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重实效;严肃会议纪律;改进新闻报道;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细化量化岗位职责,实行“亮职、亮岗、亮责”制度,全面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快推行电子政务、公文网上流转、网上审批,为群众提供在线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科学制定机关干部履职考评标准,树立分解立项,量化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机关绩效管理的科技含量,实现机关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二)加强廉政建设,创建“廉洁机关”。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政纪法规,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大力开展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主要内容的廉洁政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执行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有效预防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超标超编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加强执法纠风和查办案件工作,将政风行风评议与投资环境建设相结合,开展机关服务“零投诉”活动,深化民主评议部门、行业风气和基层站所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惩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为,着力营造清正廉洁风气。
  (三)加强文化建设,创建“学习机关”。通过邀请各类高水平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培训,坚持集体学习制度,以领导干部的带头学习,促进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上级各类培训,定期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和新任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创新学习考核方式,逐步推行网络无纸化学习考核,落实每年72学时的领导干部在线网络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加强道德建设,创建“文明机关”。创建文明城市首先要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岗位。积极参与“双创”和“创文”活动,抓好“八大环境”的建设,进一步美化机关环境,改善办公条件,营造整洁、宽敞、明亮、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榆林市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开展以弘扬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官德修养。
   (五)加强制度建设,创建“法治机关”。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公开办事内容,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结时限,优化机关效能,确保政令畅通。建立行政执法评议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防止因决策或执法不当引发信访问题或群体性事件。切实重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表达诉求渠道,实行重大不安全、不稳定事件“一票否决”制度,确保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
  (六)加强班子建设,创建“和谐机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重视加强党的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重要干部、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三重一大”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进一步落实党员“三会一课”制度,严把党员“入口关”,严格处置不合格党员,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加大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和重要敏感岗位交流轮岗力度,有效解决干部长期在一个岗位产生的思维惯性、工作惰性、激情消退、得过且过和权力腐败问题,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认真开展干部职工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活动,推进机关单位的民主化管理。机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敢抓敢管;班子成员和同事之间团结共事、和谐融洽。
    三、精心实施,确保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领导,县委决定成立县创建模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张凯盈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增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明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孟春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苗云担任,成员由县纪委、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考核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直机关工委,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直工委书记魏岳峰担任。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在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机关工委牵头抓总的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分工负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勤政机关”建设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负责,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和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协同配合。“廉洁机关”建设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人社局协同配合。“学习机关”建设由县直机关工委牵头负责,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协同配合。“文明机关”建设由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负责,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直机关工委协同配合。“法治机关”建设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县直机关工委、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协同配合。“和谐机关”建设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县纪委、县直机关工委、县人社局协同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衔接有序,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同心同德抓好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三)强化统筹实施。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是与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艰巨任务相适应而配套实施的一项长期的干部作风建设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数年,常抓不懈。要通过季度检查推进、年度评比表彰的方法,从2013年开始,全县各级机关单位每年考核验收达标率应在20%以上,计划用五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全县绝大多数机关单位普遍建成模范机关目标。
    1、摸底研判,制定方案。县创建模范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对各机关单位目前工作基础进行一次集中摸底调研,分类排队,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迅速启动创建工作。
    2、典型引路,抓点带面。要总结推广我县深化创建“五型机关”活动的先进经验,培养树立创建工作先进典型,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按行业,按系统,有点到面,分类实施,梯次推进。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创建方式,不断创新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容,增强创建成效。
    3、强化督查,考核评比。要健全督查机制,采取定期定向检查、随机抽查、重点督导、跟踪督办等方式,对创建活动进行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要采取一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半年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分期分批逐机关单位进行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县创建办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并通过社会各界民意调查、测评打分等方式,定期排查通报创建活动先进机关和创建工作后进较差单位,表扬先进促后进。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要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单项和综合考核重要内容。
    4、强化宣传,形成氛围。县电视台、《定边报》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创建勤政廉政作风建设模范机关的浓厚氛围。

 
 
 
 
                                                                                  中共定边县委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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