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摩托出人命 聚会朋友担责任
时间:2012-09-28 10:32来源:直工委 作者:王晓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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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一起酒后驾驶摩托车造成人员意外死亡的纠纷案件,历经桐柏县埠江镇综治办、司法所的6轮耐心调解,最终使各方当事人消除了对立的情绪,达成了调解协议,平息了随时有可能激化的事态。
4月13日晚上,桐柏县埠江镇康明寺村22岁男青年李刚 (化名)和邻近村三个同龄青年朋友到水湖流村王阳军(化名)家里,去为王阳军新购的电瓶车贺车,5人一起去埠江镇聚会喝酒后,李刚驾驶摩托车摔倒造成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勘察调查取证后认定为单方交通事故。李刚的父母亲和其亲友对家中独子李刚的突然死亡不能接受,情绪激动,纷纷表示要追究参与聚会喝酒的其他4个青年的责任,如不及时处理,案情随时有可能激化成刑事案件。
镇综治办、司法所得知消息后,于事发第二天主动进行调处。调处过程中,参与喝酒聚会的4名青年的家长认识到自己的孩子在李刚的死亡案中虽然有一定的责任,但没有直接责任,只愿意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予少量补偿,与李刚父母提出的赔偿要求差之甚远。镇综治办、司法所以及村组干部鉴于案情重大,双方分歧过大,情绪激动,决定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反复做各方的思想疏导工作。对死者家属提出的过高的赔付要求进行规劝,建议赔付方案要尽可能结合案情实际和对方的经济承受能力,对参与喝酒聚会的4名青年的家长进行单个劝解,告知他们在李刚死亡案件中,参与喝酒聚会的人员都有对李刚酒后驾车照顾不周、劝阻不到位的责任,应做换位思考拿出诚意进行赔付。经过11天六轮的不懈调解,达成了22万元的调解赔付协议,并已于4月24日赔付到位,一起交通事故意外死亡案件,事态得以平息,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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