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神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波坤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共计3000余万元,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2013年1月22日《京华时报》)
众所周知,权力用在为人民服务上是天职,用在立党为公上是尽职,用在碌碌无为上是失职,用在谋取私利上是渎职。而从公仆到贪官只是一念之差,从功臣到罪犯只有一步之遥。刘波坤迈出了这可怕的“一步之遥”,自然就有了今天这个结果。
1998年,刘波坤从部队转业被分配到神华集团,先后被任命为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经营决策。检方指控刘波坤涉嫌4起贪污犯罪,金额共计690万余元。另外,涉嫌两起受贿犯罪,均发生在担任新疆神华矿业公司董事长期间。
如2007年5月间,刘波坤收受原内蒙古建鑫矿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给予的现金100万元,随后将新疆神华公司公款520万元借给该公司使用。2008年1月至5月间,刘波坤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与北京凤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致使红沙泉煤矿被违法开采。为此,刘波坤收受折合52万余元的干股。
刘波坤涉嫌的挪用公款罪共有9起。如2005年2月至2008年11月间,刘波坤挪用其任职的三家公司共计2762万元公款,用于个人购买别墅、玉石、投资公司或借与他人,谋取个人利益。法庭上,刘波坤承认全部指控,对于案件涉及的一些款项,他称已经记不清,“以检方调查的账目为准”。回答问题时,刘波坤看上去并不紧张,偶尔还会笑出声。
笔者感到,看上去并不紧张的刘波坤法庭上的“偶尔一笑”,恰恰正是空虚、胆怯、紧张的一种掩饰,一种迫于无奈、走投无路的表现,笑的是自己的人生就错在关键一步:没有重责、淡利、慎权,忘记了“纵贪欲如落水,不用吹灰之力,终成灭顶之灾;保清廉似上山,定需步步用力,方能攀上巅峰”的道理,对“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产生了幻觉,最终成为“贪欲无度,牢狱自筑”的典型。
如此说来,刘波坤法庭上的“偶尔一笑”,也是沮丧的一笑,忏悔的一笑,内疚的一笑,自责的一笑,求助的一笑,祈祷的一笑,让我们从中读出的是告诫和警示。
能够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支持,也是自身努力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切不可因为一时的“放纵”而断送自己的政治生命。要知道,腐败,只能获取片刻的享乐;清廉,却能换来永久的幸福。只有清廉为官,时刻做到心中有道德,脑海有纪律,手脚有约束,谨慎做事,真诚做人,淡泊金钱、物欲,甘愿奉献,才能真正守住一方清廉的圣堂,书写人生绚烂的篇章。否则,只能与刘波坤“殊途同归”。